单位:本站作者:研究部
我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财政社会保障中心委托,开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7个险种的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四本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提出“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来,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制度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2022年6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印发,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社保基金绩效评价在全国推开,填补了社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的制度空白;2024年7月,财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指引》(财办社〔2024〕15号,以下简称《指引》),规范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指标四类一级指标设置。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和有效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社保处先行破题,开展社会保险基金7个险种评价指标体系系统研究,为后续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操作“指南针”。
本次研究在系统梳理不同险种功能定位、不同政府层级职责分工、不同基金统筹层次的基础上,根据《指引》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各层级及全国其他省市近几年具体实践,通过政策研究、文献研究、座谈访谈、专家咨询等方式,基于不同险种、统筹层次形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兼顾“共性+个性”的思路。共性方面,总体采用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框架体系,同一类指标评分规则和标准基本统一等;个性方面,各险种基金具体指标和评价要点根据基金自身特点及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当前管理模式“量身打造”。
指标研究思路图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成果图
研究期间,我们系统梳理了中央、内蒙古自治区以及其他省市7个险种有关政策文件,以及部分省市已经开展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成果,厘清了7个险种的历史发展脉络及当前管理模式等内容,形成了7个险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报告,包含12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类险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报告包含历史沿革、基本内容、管理模式、评价思路和重点、评价指标、实操流程、评价方法和相关成果模板等内容。每类险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均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按照统筹层次分别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涵盖自治区、盟市、旗县各险种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管理、投资全流程不同部门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社会效益等,还包括指标赋值、评价要点、评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