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实践中的六个误区
北京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王罡
新预算法将绩效评价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随着预算绩效改革的深入,绩效评价被越来越多的部门和管理者重视,更多的社会第三方力量逐步融入其中。但是,在目前开展的绩效评价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误区。这些误区在未来的实践中值得重视。
重过程轻结果
绩效评价的关注点在于完善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的起步阶段,往往把关注点放在完善预算管理上,通过绩效评价促进预算管理水平的提升,而忽视了确保预算执行效果。预算执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手段,都是为了确保最终预算执行的有效实现。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绩效评价工作就会出现方向上的偏差,导致参与绩效评估的各方都关注预算执行的管理过程,而非预算执行的效果。
评价重点出现偏差
不少人认为,绩效评价就是检查设定的绩效目标值是否完成,其他的都可以忽略不计。事实上,绩效目标是一个事先预期的目标,随着预算执行和完成,在绩效目标之外,还有许多新的外溢效益出现,衍生出许多附加的和预想不到的非预期绩效,这些额外的效果也是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而这些往往被忽视了。绩效评价要完整反映财政资金使用的效果,必须关注绩效目标之外的非预期效果,综合分析和梳理预算执行之后产生的全部绩效,如果仅仅局限于绩效目标完成的话,势必得出片面结论。
重专家轻标准,弊端显现
专家意见就是评价标准,这是评价方式上的误区。许多地区开展评价,主要采取专家评价法,专家通过中介机构前期的调研和数据分析,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这一方法在绩效评价开展初期,对提高绩效评价的专业性和科学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绩效评价向纵深发展,弊端越来越大,评价的科学性大打折扣。一是专家的个人判断直接影响评价结论;二是评价标准的导向性出现偏差,使得中介机构认为找个好专家,就一定能够获得好的评价质量。实际上,绩效评价难点在于评价标准的确定,这个标准是客观存在的,尤其是资金效益类指标的标杆值。正确的绩效评价路径应该将评价重点调整到前期调研论证和绩效数据采集分析,针对每一项末级指标,通过科学的方法,分析测算并确定每一项指标标杆值后,再引入指标体系的专家论证机制。应把更多精力放在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的确定上,细化指标体系,层层分解,最终形成“定量指标”和“判断型的定性指标”,由中介机构负责确定绩效评价得分。
中介机构不应成为评估的配角
这主要反映财政、被评价方、中介机构和专家之间的定位问题,尤其是第三方的定位。中介机构和专家都属于第三方,第三方评估的主体是中介机构,评估的结论由中介机构出具,专家参与绩效评价的方式定位为咨询而非主导。现在许多情况是,专家成为了评价的主体,中介机构变成了专家的附庸和配角,评价一切围绕专家意见进行,仿佛离开了专家,中介机构无所适从,尤其是对于新接触到绩效评价业务的中介机构。他们把寻找优秀的专家作为开展工作的核心,而不是去研究分析,提高自身的综合服务能力。作为绩效评价专业评估咨询机构,要专注于绩效数据的积累、获取和分析,要将绩效评价当作一次参与政府预算决策,提出社会第三方咨询意见的过程,而不是简单的揽活挣钱。中介机构人员要在资料搜集、信息核实、现场调研、问卷访谈的基础上,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挖掘绩效数据,拟定评价指标体系,并参考专家的专业咨询意见,确定评价标准,形成最终评价结论。
绩效分析不等于查找问题
在绩效评价实践中,不少人把绩效评价看作是找被评价方工作中的不足,为了找问题而找问题。绩效数据收集和分析过程成了找问题的过程,评价人员自然而然会带上有色眼镜,不由自主地进行有罪判断。这样的绩效评价就起不到绩效评价应有的作用。绩效分析的本质是分析投入产出过程中的效率效益,一方面通过深入剖析绩效差等问题的原因,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分析资金产生的绩效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最终为政府配置资源提供最优的思路和办法,目的是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实事。如果一开始就以问题导向来确定评价思路,不仅人为造成评价方与被评价方的对立,还势必造成一叶障目、以偏概全,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大打折扣,同时失去了绩效评价应有的作用和说服力。
中介应提供更细致的服务
不少中介机构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根据列出的资料清单,让被评价方自己准备资料,中介只简单地将资料进行归集和整理,形成专家评价手册。这种做法就给被评估方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和困难,使前期评估工作受到影响,也打击了被评估方的积极性。作为被评估方,许多标准、要求他们并不知晓,需要中介机构提供全方位服务和指导,尤其是专业上的效果性指标,需要中介机构一起挖掘、梳理和分析,去伪存真,去繁就简,筛选关键信息,形成有效数据,这是中介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数据收集和分析的方法多种多样,不单单是书面资料梳理,还包括问卷访谈等等社会调查方式。中介的全方位服务能为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部门积累有效的数据,提供科学的咨询意见,这才能达到提升政府管理水平的目的。
文章作者:王罡(北京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
--转载自中国财经报网 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