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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转变,突出重点 北京市东城区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展望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胡异峰 张景杰 刘丽姝

2015年,东城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以及《北京市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硬化预算约束,讲求绩效的原则,严格遵照落实东城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的制度、规范、办法,在更高层次和更高质量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使绩效评价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评价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拓展,评价的方法机制不断创新,评价的资金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预算绩效管理规模达到20.36亿元。
  
  2016年东城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以三个“四”为总体思路,即“实现四个转变”、“突出四个重点”、“强化四个保障”,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新的措施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实现四个转变,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实现绩效评价过程的转变。从事后评价不断向事前评估、事中跟踪监控转变,调整工作重心,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层次。
  
  二是实现绩效评价内容的转变。从项目支出评价逐步向部门整体支出、大额专项资金评价转变,调整评价工作结构,增强绩效评价工作实效。
  
  三是实现绩效评价方式的转变。从以财政评价为主导的方式向单位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的方式转变,加大对部门自评质量的控制。
  
  四是实现绩效评价意识的转变。从被动跟随中介向主动配合绩效评价、自觉提升资金绩效转变。通过事前培训、过程辅导、服务协调等,逐步提高预算单位自我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自觉意识和能力。
  
  
二、突出四个重点,进一步做实预算绩效管理关键环节
  
  一是抓源头。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分类指标体系,提高填报水平,加大审核力度,从源头上实现对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和控制。
  
  二是评整体。扩大评价规模,改进评价方式,优选评价专家,寻找共性问题,理清评价工作思路,加大资金绩效管理力度,提高部门整体预算管理水平。
  
  三是考政策。把握财政支出政策性特点及其效果评价要求,明确财政支出政策效果评价工作要点,试点开展政策性绩效评价,以绩效预算评价促进财政支出政策效果全面提升。
  
  四是强应用。一方面,强化预算编制环节的应用,通过事前评估及时应用,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在预算编制时体现绩效理念;另一方面,强化预算执行环节的应用,不断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规范性,提升项目的决策和管理水平。
  
  三、强化四个保障,进一步支撑预算绩效管理顺利推进
  
  一是强化技术保障。继续完善绩效评价信息系统,开展分类指标体系的研究和应用。
  
  二是强化智力保障。 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提高中介工作水平;加强专家管理,做实智库建设;加强自身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决策和业务水平。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规范保障各项评价工作依规进行,支撑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强化环境保障。加强对预算绩效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机制,尝试开展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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